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

  • 为创造优质营商环境,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近期,塔城地区各县市畜牧兽医局党组开展以“助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创优质营商环境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以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一站式服务的方式,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涉牧企业“足不出户”解决发展难题。一是当好服务企业的联络员”准确传达企业心声。主动对接企业,定期到养殖及屠宰加工企业、养殖场(户)走访,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征求在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当好服务企业的“宣传员”,保障...
    2024-03-27
  • 近日,塔城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走进新疆天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开展了介绍最新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塔城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企业一年的效益,向企业介绍了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并解答了企业在税收方面的疑问。新疆天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赵云钢说:“税务局工作人员来到我们企业,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向我们宣传税费优惠政策,解答了企业在税务方面遇到的问题,让税收政策的‘真金白银’惠及企业。”今年以来,塔城市税务局不遗余力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税惠政...
    2024-03-25
  • 自然资发〔20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资委、税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不动产登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全程网办” (一)提升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率。深化信息嵌入式实时互通共享,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
    2024-03-24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行动方案》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答: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主要为对标国内最高标准、先进水平,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不断推进营商环境...
    2024-03-24
  • 11月6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
    2024-03-24
  •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一、《公司法》规定5年认缴期限的必...
    2024-03-24
  • 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制定过程 《行政处罚法》赋予了行政机关实施“首违不罚”的裁量依据,为贯彻《行政处罚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泛征求了自治区药监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
    2024-03-24
  • 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制定过程 《行政处罚法》赋予了行政机关实施“首违不罚”的裁量依据,为贯彻《行政处罚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泛征求了自治区药监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
    2024-03-24
  •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9日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自身职责,提出以下措施。 一、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启动智能化登记注册申报系统,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场景应用,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开...
    2024-03-24
  •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3-24
首页 1 2 3 4 5 尾页 共48条信息/共5页 转到第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