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塔城地区2024年1-10月大气污染防治总结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0400000087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04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一、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力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全地区污染物减排项目的管理,实施燃煤锅炉改电、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重点减排工程,各项“十四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二、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制定《塔城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执行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十四五”以来,地区5家发电企业和3家水泥厂每年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核查,上传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下半年启动地州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报告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已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综合治理餐饮油烟污染、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锅炉综合整治,实施集中供热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重点区域乌苏市、沙湾市重污染天气问题。全面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加大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2024年1—10月,乌苏市淘汰老旧柴油货车53辆,沙湾市42辆。全地区已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两千余量,秋冬季柴油货车尾气抽测工作正在开展中。
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上“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十四五”以来未审批过“两高”项目。
五、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版)》已更新调整完毕,正在印发中。建立健全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动态更新和科学调整“三线一单”范围。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为172个项目建设提供了“三线一单”符合性审查意见,从源头防范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
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2024年塔城地区只有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石西油田作业区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224年9月,该家企业已完成第四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已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此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将减少非甲烷总烃37.76t/a、减少小修现场含油污泥、减少管线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节约天然气535.2×104m3/a,减少CO21.760049×104t,减少NOX13t/a,减少SO25.123t/a,共节约927.13万元。
七、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加强生态环保社会宣传
围绕六五“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由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塔城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在塔城市文化广场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加强群众对环境保护设施的了解,自治区塔城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了线下开放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册1900余份,环保购物袋950余个,环保扇500余个,宣传品9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群众充分了解到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垃圾处理、绿色出行等政策,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为建设生态与文明同行的美丽塔城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