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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70天缩短为15个工作日

时间:2021-08-26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1-00443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8-26
发文日期 2021-08-26 有效性 文号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流程,保证联合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4月24日,塔城地区召开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及自治区、塔城地区有关联合竣工验收文件,对《塔城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审议,各单位业务负责人针对今后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开展竣工联合验收,如何为企业带来实质上的便利进行了座谈,并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地区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工作机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工程验收阶段限定15个工作日。这是优化营商环境中一项重要新政,这项新政将原来的十几个部门印章转变为只需要三个印章就能一次完成验收,由原来的70天左右减少到只需要15个工作日就能完成验收,极大地简化了程序、减少了环节、压缩了时限,提高了验收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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