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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44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8-26 | |
发文日期 | 2021-08-26 | 有效性 | 文号 |
4月26日,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会议采取腾讯网络会议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塔城地区住建局、分会场设在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件质量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地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及各县(市)政府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业务负责人、窗口审批业务人员等共计11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由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在地区工改系统平台对审批系统的操作应用、消防人防等申报事项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分享了部分审批操作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各县(市)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同步在线学习并操作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会议指出,地区及各县(市)要充分借鉴南京市经验做法,在地区不断完善“清单制度+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工作机制、代办帮办服务体制,探索实施“项目拿地即开工”模式、推进“一站式”收费改革,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逐步推进区域评估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塔城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逐步实现全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二是要压实责任。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及各县(市)牵头单位要各负其责,将责任层层压实到局长、业务科长、窗口审批人员头上,确保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件质量不断提升。三要保持审批管理队伍稳定。各县(市)政办负责人、窗口审批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要更换的必须报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要强化问责。对在推进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应用过程中存在的线下审批及审批工作“体外循环”行为,一律视为失职渎职,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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