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
关于印发《2021年塔城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134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7-02 | |
发文日期 | 2021-07-02 | 有效性 | 文号 |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地区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好今年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办〔2021〕19号)精神,地区安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塔城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请于2021年6月2日前将本县(市)、本部门活动方案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地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每周四报送工作情况和做法及有关视频、图片等资料,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由 *
联系电话:15299867011 0901-6275692
电子邮箱:TCDQAWB@163.com
塔城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2021年塔城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地区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好今年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县(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针对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吸取教训,立足本县(市)、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谈体会促责任落实,谈认识促安全发展,加强本县(市)本行业(领域)安全防范,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建党百年护安全保稳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开展企业反“三违”活动。各县(市)、各部门要组织本县(市)、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反“三违”活动,将反“三违”融入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围绕健全安全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现场管理三个关键环节,有效治理“三违”行为,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学习和借鉴“反三违接力棒”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人人查隐患、人人被监督、共同“反三违”的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县(市)、各部门要组织本县(市)、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承诺书由地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制定,各县(市)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手印。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互查活动,对于践诺不到位的责任人和部门,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推动承诺内容的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开展联合惩戒专项行动。各县(市)、各部门严格落实《塔城地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塔地安委字〔2021〕11号)和《关于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塔地安委字〔2021〕13号)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专项行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梳理确定一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典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让企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各县(市)党委、政府要统筹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组织所属媒体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跟进宣传,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各电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公益短信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认真筹划迎接自治区“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
“安全生产天山行”于2021年6月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县(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启动仪式,对本县(市)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广泛开展宣传报道。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天山行”系列活动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媒体、宣讲团及有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安全生产天山行”团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系列活动。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活动。围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安全整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行。严肃查处一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典型问题,形成案例,以案警示、以案教育、以案促改。对重点县(市)、重点企业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场所,特别是对“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在各地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行。大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重要部署,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各新闻媒体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开展典型案例曝光行动。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在本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地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县(市)、本单位情况,制作事故警示教育作品,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组织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从事故中汲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新闻媒体,各生产经营单位
四、大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
6月16日,各县(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一)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宣传活动。地、县(市)于6月16日同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地区主会场将设在塔城市。地区有关部门于6月16日早上9:30前在文化广场设置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县(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集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开展万人签名承诺活动。由地、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制作标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红色横幅,邀请参加宣传活动的领导干部和各族群众签名承诺,并组织各族群众扫码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安全生产最新动态信息。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访谈。邀请新闻报刊媒体记者,于6月16日当天在文化广场开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访谈,重点就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机制,提升应急救援水平进行现场访谈。同时对应急救援演练进行现场报道。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强化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网络平台,6月16日当天在文化广场等区域,广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展示消防灭火和救援器材使用方法,普及灾害事故自救互救知识。集中播放火灾、交通、建筑施工等常见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提醒各族群众增强预防灾害事故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地区公安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型媒体宣传作用。地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行业和领域特点,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于“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在本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公众号开设专栏,对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及防护自救等资料进行网络宣传普及。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七)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6月16日当天开始,充分利用各县(市)户外LED大屏、室内社区小型屏媒等平台,滚动播放安全生产视频及相关科普知识;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发送安全生产方面的公益短信;充分利用文博场所、星级饭店楼宇电视全屏、电梯视屏,A级景区公告宣传栏、公交车车载电视不间断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八)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充分发挥地区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每日调度会议机制,地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要结合各自职责,在6月期间召开一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印发至各县(市)、各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地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结合实际,面向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机关干部,开展“安全在我心中”征文活动,教育部门则要面向各学校广大师生开展“安全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征文质量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贴近日常生活,结合自身实际,行文流畅。要求讲述安全的重要性,防患于未然的必要性,以及预防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等知识。征文稿件经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至地区安委会办公室最终审核评定。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一)聚焦重点问题,提高安全宣传“五进”针对性和精准性。各县(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聚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本县(市)企业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聚焦农村道路交通、农机等行业领域以及地震、洪涝、干旱、火灾、煤气中毒等灾害,深入农村牧区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聚焦高层防火、地质灾害、生命通道堵塞等问题,深入社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聚焦校园安全,深入辖区职业院校和中小学校,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聚焦家庭掌握防火、防地震逃生技能,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结合地区“访惠聚”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乡村、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家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组织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级“访惠聚”工作队
(二)强化全媒体联动,加强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各县(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用好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开设的“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登录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以“安全行为红黑榜”“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活动,推动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切实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各新闻媒体,各生产经营单位
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请于2021年6月2日前将本县(市)、本部门活动方案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地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每周四报送工作情况和做法及有关视频、图片等资料,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由 *
联系电话:15299867011 0901-6275692
电子邮箱:TCDQAWB@163.com
塔城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5月30日
附件1
塔城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进展情况 | 数量 | |
1 | 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入脑入心 |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特别是陈全国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 理论学习中心组 | 组织学习场次 | |
参与人数 | |||||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 组织集中学习 观看场次 | ||||
参与人数 | |||||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 开展宣传学习场次 | ||||
参与人数 | |||||
2 |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 开展企业反“三违”活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开展联合惩戒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 | 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 | 发现问题隐患数量 | |
已整改问题 隐患数量 | |||||
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 | 开展活动场次 | ||||
参与人数 | |||||
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 联合惩戒和纳入“黑名单”企业数量 | ||||
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 录入企业数量 | ||||
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 培训企业数量 | ||||
培训人数 | |||||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 | 媒体报道场次 | ||||
刊发新闻报道篇次 | |||||
宣传推广经验条数 | |||||
刊发新闻报道篇数 | |||||
3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系列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启动仪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每月至少在本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 | 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启动仪式 | 开展活动场次 | |
参与人数 | |||||
宣传报道篇数 | |||||
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情况 | 开展“专题行”场次 | ||||
开展“区域行”场次 | |||||
开展“网上行”场次 | |||||
典型案例报道情况 (典型案例具体情况需附加说明) | 主流媒体曝光 案例个数 | ||||
各类媒体转发报道篇数 | |||||
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举报条数 | ||||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 观看场次 | ||||
参与人数 | |||||
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 观看场次 | ||||
参与人数 | |||||
组织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 | 活动场次 | ||||
参与人数 | |||||
4 | 大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 | 广泛开展线下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开展线上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网上展览和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 | 开展线下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 活动场次 | |
参与人数 | |||||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 活动场次 | ||||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 活动场次 | ||||
参与人数 | |||||
参与网上展览、知识竞赛、“走进安全体验场馆”活动 | 参与人数 | ||||
参与人数 | |||||
参与人数 | |||||
参与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活动 | 参与人数 | ||||
参与人数 | |||||
5 | 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聚焦重点问题,提高安全宣传“五进”针对性精准性。用好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开设的“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登录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开发制作安全宣传产品,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组织乡村、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家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组织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活动。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 开展安全“五进”活动 | 活动场次 | |
参与人数 | |||||
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 演练次数 | ||||
参与人数 | |||||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 发放安全宣传品 | ||||
发放安全生产 知识手册 | |||||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 使用次数 | ||||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 | 新建个数 | ||||
改扩建个数 | |||||
计划建个数 | |||||
其他个数 | |||||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 活动场次 | ||||
参与人数 | |||||
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 活动场次 | ||||
参与人数 | |||||
开展“安全在我心”有奖征文活动 | 征文数量 | ||||
参与人数 |
附件2
塔城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传 真 | |||
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注:请于6月3日将此表发送至TCDQAWB@163.com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