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救灾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138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7-02 | |
发文日期 | 2021-07-02 | 有效性 | 文号 |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5月12日是全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减委明电〔2021〕1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要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要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要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要更加有力。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大背景,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是自治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是巩固社会稳定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向长治久安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灾害形势,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区党委“3+1”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这一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牢记“三句话,坚持“三前提”,做到“五个到位”,落实“四带”要求,聚焦“十盯十抓”,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解读,教育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关口前移和问题导向,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
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本县(市)和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五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要推动安全宣传“进农村”,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要推动安全宣传“进社区”,巩固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成果,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要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要推动安全宣传“进家庭”,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亲情式安全教育,汇聚关注安全的家庭合力。
三、丰富创新活动载体,提升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中,各县(市)、各部门要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采取线上媒体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为地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组织一系列宣教活动,结合本县(市)和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通过短视频、音频、图解、动漫、H5等信息可视化形式,制作或转载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和新媒体产品,开展宣传教育;在机关、企业、社区、校园以及地标建筑、广场、商场、公园、公交、车站等场所,利用公共电子屏播放等形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要举办一系列在线讲座,通过网络公开课、新媒体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地震、风雹、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要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在门户网站开设防灾减灾活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众发送防灾减灾相关短信、微信,播放相关科普专题节目,组织主流媒体,集中报道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成效。要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针对洪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包含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的演练活动,提高灾害应急能力。要开放一系列场馆,充分运用各类博物馆、教育培训机构等防灾减灾宣传阵地,设立专门区域,组织专题宣讲,多形式开展防灾减灾体验和科普展览等宣教活动。
四、聚焦风险源头管控,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市)、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做好风险源头管控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组织专业队伍,重点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机场、火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等重要工程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要坚持边普查、边运用,组织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既排查识别出各类灾害风险隐患点,又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公众提高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巩固深化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活动成果,针对住宅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打通居民群众生命通道。要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积极参与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把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预警信息传递、科普宣传教育、灾害应急处置落实到人、预案到人。对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和预案修订
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精心编制实施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十四五”规划,明确新发展阶段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目标、原则和重要任务、重大工程等,并抓好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要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和“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聚焦和细化重点工程主要任务,加大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力度,确保取得预期目标。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类灾害风险情况,抓紧修订完善本县(市)、本行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要进一步细化预案措施和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人。要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研判,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灾害风险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精准发现灾害风险,提前发布预警响应信息,加快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六、加强灾害应急准备,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灾害
各县(市)、各部门要针对灾害风险形势未雨绸缪做好灾害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物资准备,进一步梳理掌握本县(市)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结合本县(市)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储备等联动机制;针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拓展救灾物资品种品类,提高保障效能。要结合即将开展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进万家”活动,教育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防灾减灾与救生避险装备,确保城镇居民家庭年底前每户配备1具不小于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MFZ/ABC)或不小于2升的水基型灭火器,也可配备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灭火器。要指导基层强化灾害应急准备,加大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地震速报员、护林员等人员的培训,有效统筹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做到灾后快速反应、有效应对。要做好预警和避险转移准备,通过统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和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指导乡村(社区)做好避灾避险预案,切实做到及时转移,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做好灾害应急准备,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登记备案和能力培育,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救灾捐赠行为,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救助。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于5月25日前将本县(市)、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 璐
联系电话:0901-6271974
邮 箱:171212490@qq.com
附 件:1.2021年地区层面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分工方案
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塔城地区减灾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2021年地区层面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分工方案
根据《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减委明电〔2021〕1号)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将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其中地区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及分工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五县两市减灾委员会于5月12日同步开展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地区主会场将设在塔城市。主要内容:一是塔城市宣读《开展“安全进万家”活动倡议书》。二是宣读关于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命名文件。三是地区领导讲话。四是举办防灾减灾专题板报展。五是发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单。(由塔城市组织落实,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1.播放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公益宣传片、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片,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片在地区范围内推送(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2.于5月12日当天在文化广场开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访谈,重点就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进行现场访谈(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地委宣传部、地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落实)。
3.地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行业和领域特点,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在本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公众号开设专栏,对防灾减灾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及防护自救等资料进行网络宣传普及(地区减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4.充分利用各县(市)户外LED大屏、室内社区小型屏媒等平台,滚动播放防灾减灾视频及相关科普知识。(各县市减灾委员会负责落实)。
5.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发送防灾减灾应急方面的公益短信(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地委宣传部、地区通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6.在塔城日报出版防灾减灾版面报刊,围绕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主题,制定防灾减灾相关宣传内容(塔城日报社负责落实)。
7.充分利用文博场所、星级饭店楼宇电视全屏、电梯视屏,A级景区公告宣传栏、公交车车载电视不间断播放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地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落实)。
8.扎实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通过开展心肺复苏操作培训、普及应急救护常识,增强社会公众救护意识(地区红十字会负责落实)。
(三)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有关部门根据行业主要灾害风险,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物资储备库、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并开展集中整治(地区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塔城机场、克塔铁路建设协调配合小组办公室)。
(四)开展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工作。
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针对住宅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位置应急标志或指示牌等设施。重点检查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包括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存在障碍物,疏散辅助设施毁损或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并开展集中整治。(地区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负责落实)。
三、有关要求
以上各项活动,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逐项抓好落实。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相关联络沟通和综合协调工作。地委宣传部、地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有关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确保此次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
2021年塔城地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地州市(部门、单位)名称 | 制造宣传产品数 | 举办宣传活动次数 | 举办防灾减灾知识讲座次数 | 发放宣传材料数量 | 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数 | 灾害事故隐患治理数 | 开展应急演练次数 | 开放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数量 | 受教育人数 | 备 注 |
填报人员: 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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