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塔地)应急罚〔2023〕4号处罚公示
时间:2023-07-21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2100000103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3-07-21 | |
发文日期 | 2023-07-21 | 有效性 | 文号 |
处罚决定文号 | (塔地)应急罚〔2023〕4号 |
处罚名称 | 额敏县捷通能源有限公司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处罚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1、额敏县捷通能源有限公司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额敏县捷通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21MA7AAKPD3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木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5月9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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