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新(塔地)煤安罚〔2023〕102006号处罚公示

时间:2023-05-11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100000032 发布机构 地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5-11
发文日期 2023-05-11 有效性 文号

处罚决定文号

新(塔地煤安罚〔2023102006

处罚名称

沙湾市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副井绞车过卷距离不足一米副井口一辆在用矿车两端均无碰头地面空压机房储气罐释压阀口径小于出风管直径16W01回风上山巷道(绞车提升)“一坡三挡”设置不全,只设置一处挡车器违法违规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1. 副井绞车过卷距离不足一米;

2. 副井口一辆在用矿车两端均无碰头;

3. 地面空压机房储气罐释压阀口径小于出风管直径;

4.16W01回风上山巷道(绞车提升)“一坡三挡”设置不全,只设置一处挡车器。

处罚依据

别违反了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三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六条第四项、《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三项; 《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2005)5.4.2、《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GB51179-2016)4.4.3 的规定

处罚结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的规定,分别作出:1.处叁万贰仟伍佰元罚款;2.处叁万贰仟伍佰元罚款;3.处叁万贰仟伍佰元罚款;4.处叁万贰仟伍佰元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 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沙湾市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773461845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凤伟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3月2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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