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塔地)应急罚〔2023〕3号处罚公示
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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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100000026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11 |
发文日期 | 2023-05-11 | 有效性 | 文号 |
处罚决定文号 | (塔地)应急罚〔2023〕3号 |
处罚名称 | 托里县联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隐患管理类违法案件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1、直竖井提升系统过卷段内未设置罐笼防坠装置(重大隐患) 2、提升钢丝绳检测检验报告过期(重大隐患) 3、井下主要排水系统存在十五中缺少一台排水泵; 缺一条备用排水管路; 排水管路未与水泵有效连接;井下最低中段主水泵房通往中段巷道的出口未装设防水门(重大隐患); 4、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重大隐患) ; 5、尾矿库安装单位关掉了在线检测系统;未设置人工检测(重大隐患); |
处罚依据 |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3.5.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3.5.4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 责令整改并决定给予人民币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托里县联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24748682216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邝程伟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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