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塔地)应急罚〔2022〕3号处罚公示

时间:2023-02-07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0700000002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2-07
发文日期 2023-02-07 有效性 文号

处罚决定文号

塔地)应急罚〔2022〕3

处罚名称

额敏县富民滴灌带厂未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1、额敏县富民滴灌带厂未为从业人员安杰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0(贰仟元)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额敏县富民滴灌带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54221MA79H8YM9M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风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2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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