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

《塔城地区旅游总体规划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来源:塔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时间:2025-09-30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93000000016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5-09-30
发文日期 2025-09-30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为扎实推进《塔城地区旅游总体规划(2025-2035年)》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现对《塔城地区旅游总体规划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重点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和地委关于建设“宜居宜业生态优美全域旅游区”、大力构建“5+2”现代体系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旅游兴疆”战略,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把握塔城旅游发展关键期,充分发挥文旅资源富集优势,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1.提升旅游景区品质。以打造核心景区为重点,协助兵团第九师推进小白杨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沙湾温泉-鹿角湾-乌沙安集海大峡谷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指导巴克图口岸景区、塔城红楼博物馆、江格尔文化旅游区、艾兰盐湖景区按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到2027年,力争建成或基本达到国家5A级景区标准2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4家;沙湾温泉力争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标准。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塔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2.发展乡村旅游。推动额敏县甘泉村、乌苏市詹家庄子村、裕民县江格斯村申报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支持塔城市库尔托别村、乌苏市乌兰叶尔格村、沙湾市三道沟村、沙湾市烧坊庄子村、沙湾市喀拉巴斯陶村、托里县城郊村、裕民县阿克铁克切村申报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实施“绿化”“美化”工程,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村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激发农村内生动力,确保农牧民持续增收。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文旅融合发展与旅游消费提升。推动塔城地区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验区),推进塔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的投入使用。指导沙湾市大盘美食城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塔城国际大巴扎、额敏东街创建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额敏县榆柳巷创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旅游产品业态创新

4.丰富旅游产品种类。依托塔城优质的自然资源及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着力打造“江格尔文化体验、古城遗迹探秘、文博展馆研学”三大文化体验产品;重点开发“森林休闲、城市休闲、乡村休闲”三大休闲度假产品。依托边境风景线、巴克图口岸、国门、边境互市贸易区等资源,推出“口岸体验、边境红色研学、边境购物”三大边境旅游产品,完善口岸服务设施建设,增强边境旅游吸引力。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试验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塔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5.培育新兴旅游业态。重点发展自驾旅游、冰雪旅游、特种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和研学旅游六大新业态。利用G219、S101、G335以及独库公路乌苏段沿线的生态景观优势,建设自驾车营地,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利用塔尔巴哈台山、巴尔鲁克山、海航草原、玛依塔斯风区等地的户外徒步旅游资源,开发攀岩、登山、沙漠探险等专项体育旅游产品;加大康养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打造沙湾温泉、阿拉山温泉高端康养度假项目;深入挖掘生态、红色和民俗文化,开发面向青少年的研学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塔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6.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根据季节特点和市场需求,适时更新推出一批主题游、自驾游和短程游等特色线路;加强与阿勒泰、博尔塔拉、伊犁、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地(州、市)之间的区域旅游合作,联合开发跨区域旅游线路,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巴克图口岸的地缘优势,精心规划国际边境旅游线路,促进跨境旅游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旅游线路,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以及国际合作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线路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融媒体中心、塔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旅游品牌宣传营销

7.品牌形象宣传。围绕“油画塔城·草原圣地”新品牌新形象,统筹跨县(市)区域旅游宣传推广,鼓励支持区域性旅游宣传推广联盟和相关县(市)共建机制、共拓市场、共推产品、共享成果。借助央视等权威媒体和传统主流媒体、新媒体,多渠道、高频率开展可持续的、有影响力的城市形象宣传,切实提升城市美誉度和知名度。通过举办大型会展、特色节庆、品牌赛事、文化演艺等各类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对外营销工作。

牵头单位:地委宣传部,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委网信办,地区融媒体中心、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8.着力开发旅游市场。加大重点客源地区营销力度,继续做强塔城地区本地旅游市场,积极开展东三省、京津冀、川滇黔渝地区等周边市场营销。重点加强长三角、珠三角等内陆经济较发达地区市场营销,积极拓展港澳台、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际客源市场,短途国际客源市场,扩大塔城地区旅游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塔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区融媒体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9.打造节庆赛事活动品牌。围绕提升品牌影响力,整合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品牌赛事活动、旅游节庆活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方式,持续举办塔城手风琴文化国际艺术节、额敏冰雪文化旅游节、乌苏啤酒节、沙湾大盘美食文化旅游节、裕民山花节、托里阿肯阿依特斯文化旅游节、和布克赛尔江格尔文化旅游节等节庆品牌活动。

牵头单位:地委宣传部,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地区融媒体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健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10.推动旅游业与多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旅游业与文化、大健康、体育、农牧业、工业、商贸等多产业的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融合发展,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节事、传统服饰和音乐等资源,重点发展影视、出版、文创及节事活动,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引入高端医疗技术,支持民族医药发展,提升沙湾温泉旅游度假区、乌苏阿拉山温泉、和布克赛尔雅丹热气泉等项目的品质,打造温泉养生旅游产品;创新发展采摘体验、生态观光、创意农业等业态,促进农牧业与旅游的有机结合;拓展滑雪、低空飞行、户外运动等体育旅游项目,引入国际赛事,建设特色体育旅游基地;鼓励乌苏啤酒、宏达盐业(艾兰盐湖)等企业开发工业旅游线路,展示生产流程和产品特色,力争至2027年底创建至少一个自治区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地委宣传部,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塔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夯实旅游发展基础

11.创新旅游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一部手机游新疆”平台和旅游统计大数据平台信息补录及完善,实现重点A级景区监控、入园人数、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数据全面接入;加快推进塔城地区交通干道、高速公路、旅游集散中心,尤其是3A级以上景区景点的5G网络建设,推进千兆5G网络覆盖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基于GIS的塔城地区智慧旅游导览图,实现游客通过一张图全面实时掌握塔城地区旅游景区景点、酒店住宿、旅行社、乡村旅游点、购物娱乐等相关信息,并能通过该图进行旅游行程规划,实现在线预定、在线支付等功能,实现“一图在手,畅游塔城”。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监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

12.优化公共服务设施。构建“3+4+N”旅游集散体系,各级旅游集散中心、集散服务站实行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统一平台、联网售票等服务,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旅游综合服务。加快旅游交通网络建设,形成景区内部旅游小环线、景区之间旅游中环线、各县(市)旅游大环线的旅游交通格局,构建全地区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克阿高速、克准高速公路建设,积极配合G3033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对S101天山地理画廊(塔城段)公路进行提升改造,S101延长线力争2025年通车;打造美丽公路、旅游公路,逐步对各县(市)乡村道路提升改造,提高道路等级,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完善各县(市)内交通主干道、重要节点和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标识牌、旅游厕所、停车场、观景台、营地等配套设施,每年至少完成2处充电桩建设,健全完善塔城地区应急救援站。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公安局、商务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塔城供电公司、塔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13.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塔城地区旅游安全管理机构,景区、景点设立安全岗位流动观察哨,监测监督防灾、减灾工作。建立避灾防险救护机构,完善人员配置。重点在塔城市、乌苏市、沙湾市建立旅游安全救援中心,在其他各主要景区(点)服务中心内设救护点,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灭火防护服等抢险救援装备,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气象等部门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运用LED屏、大喇叭等加大宣传力度。制定旅游安全救护应急预案,成立快速救援队伍,重点完善水上、森林、极限运动等救援机制。同时,构建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参与、专业公司运营的全区域统一旅游紧急救援系统平台。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塔城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积极开展跨境旅游合作

14.积极开展跨境旅游合作。共建中哈跨境旅游走廊,培育打造环阿尔泰山四国跨境旅游精品线路。以塔城市巴克图口岸等边境县(市)为重点,规划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并依托巴克图口岸景区,建设中哈跨境旅游集散中心,提供出入境手续办理、旅游咨询、自驾车租赁等服务。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试验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地区公安局、外办、商务局、市监局、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巴克图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巴克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塔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保障。建立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项协调联络员,打造高效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工作模式。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跟进工作进度,精准解决发展难题。各县(市),各单位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2.资金管理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支持,合理统筹多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速预算执行,实时监测资金动态。全面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注重成本效益,强化责任约束。

3.人才队伍保障。落实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每年引入优质旅游科研机构等,促进创新研发。依托塔城职业学院等院校,加强对导游、文化骨干等人才的培养培训,为旅游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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