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
塔城地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开展棉花加工籽棉收购量、加工量、公检量数据核查工作
时间:2021-07-16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208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7-16 |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 有效性 | 文号 |
为做好新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棉花收购、加工秩序,推动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塔城地区市场监管局强化三项措施,积极配合自治区纤维监管局组织开展棉花加工企业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专门成立由质量监督科负责人为组长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乌苏市、沙湾市棉花加工企业的数据核查工作的领导。二是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全地区17家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工作,要求企业查明超差原因,上报说明情况。三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配合自治区纤维监管局核查组详细核对企业籽棉折合皮棉量与入专业监管仓库公检量差异情况。通过对允差超差的数据核查和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不断推动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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