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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市场监管系统“四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时间:2021-07-16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1-0020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7-16
发文日期 2021-07-16 有效性 文号

2021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塔城地区安委会办公室部署,近日地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安全知识。

一是现场咨询宣传。6月16日,地区市场监管局在塔城市文化广场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发放600余份各类宣传资料,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电梯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二是展板横幅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市监局结合监管职能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地区共展出11块展板,悬挂4条横幅,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36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80余人次,解决群众困难20件。

三是媒体广泛宣传。在辖区53家商户LED屏宣传28条“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通过食品、药品、质量、特种设备、餐饮QQ群、微信群进行宣传塔城零距离推广的《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一图看懂地震避险要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漫画)》等知识,把科普作品推广普及与日常科普活动开展有机结合起来,营造氛围,形成声势。

四是行政执法宣传。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市局都分组组织工作人员赴县市商场、超市、厂矿、企业、小作坊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盯住关键环节、抓住重点部位,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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