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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 —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度)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1700000064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6-17 | |
| 发文日期 | 2025-06-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塔”战略,按照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经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开展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培养方向
面向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开申报,紧紧围绕地委重大部署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重点在经济、管理、规划、工程、贸易、翻译、矿业、勘探、应急、算力、大数据等有急需紧缺专业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需求的行业领域,采取“人才+项目”方式,给予人才补助和项目资助,重点支持一批本土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拔尖人才,托举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的青年骨干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申报人须在地区内工作1年以上且目前在塔工作、全时在职在岗,原则上应在地区缴纳社保满6个月。
(二)具体条件
1.拔尖人才。申报人申报当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或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在本行业领域有连续5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突出业绩成就,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影响力得到行业领域公认,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中,主持(牵头)地区级及以上或作为骨干人员参与自治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重点专项任务);
②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本专业领域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业务流程,能为单位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解决复杂疑难问题;
③在工作理念、技术方法、管理模式等方面有突破性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或成果,推动行业技术革新或管理效能提升;
④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或专业性工作,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其工作成果和实践经验能够推动行业领域事业发展。
2.青年骨干人才。申报人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在本行业领域有连续5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突出业绩成就,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影响力得到行业领域公认,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中,参与地区级及以上重要项目或重点专项任务,成果在行业领域内产生积极作用;
②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熟练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专业领域展现出较强的学习和实践能力;
③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想法和解决方案,能为单位推动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取得良好效果;
④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或专业性工作,在行业领域青年群体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影响力。
以上两类培养人选,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少于50%。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2025年度)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
2.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逆层次申报;已入选第一批“塔城英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实施期满后,不得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3.同一申报主体内容相近的项目,已申报其他人才计划的或科技计划的。
4.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且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5.申报主体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列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程序
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支持人选,一般须经以下程序。
(一)发布指南。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和评审标准等,经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塔城党建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和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报。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同步进行。申报人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自主选题确定拟开展的创新项目、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等,填写《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线下报送申报书、公示材料、诚信承诺书、劳动合同、参保证明及其他相关印证材料。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后,再由申报人注册个人账号和人才登记认证,经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三)单位推荐。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进行广泛组织动员,采取同行专家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经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县(市)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将初步推荐人选材料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报所在县(市)人社局。由县(市)人社局对所辖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将复审通过初步推荐人选经新疆智慧党建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172.16.245.11/tyzc/#/login)推荐至地区人社局(平台申报时推荐单位需选择所在县〈市〉人社局);地直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由行业主管部门线下进行复审后,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报地区人社局(平台申报时无需选择推荐单位)。
(四)专家评审。地区人社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重。查重后,由地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邀请自治区、地区专家(含财务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培养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人选确定。地区人社局经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定后,将评审结果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征求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建议后,提出初步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和经费资助额度,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入选名单,由地区人社局印发入选通知。
(六)签订任务书。经全职在岗核查和安全风险检视无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地区人社局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及可量化的绩效指标,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遴选确定的培养人选,由塔城地区人才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资金分年度拨付,资助额度根据评审得分或等次分级分类确定。
遴选确定的拔尖人才,每个培养人选全周期最高给予1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遴选确定的青年骨干人才,每个培养人选全周期最高给予6万元项目支持资金,可根据所在单位发展及自身成长需求赴疆内外开展不超过1年的研修学习、实践实训。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培养人选开展创新活动和政府奖金。根据《“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政策规定,支持资金可提取最高不超过30%作为政府奖金,用于个人补助,原则上按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余最少70%须用于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约定的创新活动内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应建立“一人一档”培养档案,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在科研条件、资源共享、培训交流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依托单位)须分别签署“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项目诚信承诺书。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人才推荐、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指导申报人员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对推荐人选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只公示人选姓名、单位,不得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信息。
(三)各县(市)人社局、地直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申报材料、初步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推荐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下一年度限额推荐等处理。
(五)所在单位(依托单位)须按照《关于印发〈“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管理使用。
(六)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20:00至2025年6月30日20:00。同时,各县(市)人社局、地直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需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内部域报地区人社局“顾明玉”账号。
联 系 人:李晓玉 0901—6221579
联系地址:塔城市光明路44号
附件: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
202506171727586789.docx
2.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202506171728294116.xls
3.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项目诚信承诺书
202506171728487137.docx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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