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 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指南 (2026年度)

来源: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4-17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41700000027 发布机构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6-04-17
发文日期 2026-04-17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聚焦地委中心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塔”战略,按照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经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第三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结合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制机制改革、开发开放、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区域融合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采取“人才+项目”方式,全职引进从事专业工作、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紧缺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柔性引进学术造诣深厚、具有重大科研项目经历、具有特殊专长的专家人才。注重全职引进。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须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基本工作经历和任职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全职引进人才年龄申报当年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1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引进后稳定在塔工作。从塔城用人单位流出,又拟返塔人才此前3年须连续在塔城以外工作且取得突破性成果。

2.柔性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61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且已与引才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塔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0天。

(三)限制条件

1.第三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中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第三批“塔城英才”计划“重点产业人才支持项目”“重大需求人才支持项目”核心成员的。

2.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第一批、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项目且在支持期内的。

3.同一申报主体内容相近的项目,已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

4.申报主体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列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5.塔城地区在职在编人员,援疆干部人才、博士服务团成员等中央计划内选派人员不得申请。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和评审标准等,经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疆内外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组织申报。用人单位(依托单位)与人才积极双向对接。与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签署意向工作协议,明确拟开展的创新活动项目、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等,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指导拟引进人选(申报人)填写《第三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在报送扫描件(含电子版)材料的同时,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先由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对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的资格条件、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县(市)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将初步推荐人选材料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报所在县(市)人社局,由县(市)人社局对所辖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并将通过复审初步推荐人选材料经新疆智慧党建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172.16.245.11/tyzc/#/login)推荐至塔城地区人社局(平台申报时推荐单位需选择所在县<市>人社局);地直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线下进行复审后,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报塔城地区人社局(平台申报时无需选择推荐单位)。

(三)专家评审。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重,查重后,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邀请自治区、地区专家(含财务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通过“答辩+评议”方式,围绕推荐人选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创新项目目标任务、实施可行性、资金使用方案等内容开展综合评审。此前已入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评审但未通过、中央有关部委按照两级人才计划衔接工作要求推荐的人选,直接纳入建议人选名单,只对拟开展创新项目资助标准进行评审。

(四)人选确定。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定后,将评审结果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名单和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入选名单,由地区人社局印发入选通知。

(五)签订任务书。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全职在岗(到岗)核查和安全风险检视无问题的,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分别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确定的入选人员,由塔城地区人才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根据任务书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进度、实际在塔服务时间等按年度拨付。对确定的入选人员全周期最高给予3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其中,对于全职引进人才且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根据单位需求可给予全职引进人才事业编制保障,同时可享受购房补贴、购车补贴等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的创新项目内容、目标任务,帮带培养本地人才、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和政府奖金。根据《“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政策规定,支持资金可提取最高不超过30%作为政府奖金,用于个人补助,原则上按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余最少70%须用于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约定的创新项目内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五、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选人员设岗、推荐、考核、服务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选才用才工作方向。要严格按照指南的支持范围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注重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

(二)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要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学术规范、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的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对于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申报人及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须分别签署“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诚信承诺书。

(四)经过相关程序认定有涉密内容的,不通过网上申报,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在内部进行公示时,只公示引进人选姓名、单位,不得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信息。

(五)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须按照《“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6〕20号)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管理使用。

(六)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20:00至5月8日20:00。

联系方式:塔城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901—6221579

联系地址:塔城市六合广场B区601

附件:

1.项目申报材料准备清单202604171658533031.docx

2.第三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书202604171659479477.docx

3.第三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202604171659582199.xls

4.第三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诚信承诺书202604171700120437.xls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年17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