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
塔城地区养老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模板
时间:2023-12-28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05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28 |
发文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1)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3)公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租赁房屋改建养老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必备附件,租用和经营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7、国(境)外组织和个人申请独资、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应提交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
办理部门:塔城地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
咨询电话:0901-6223651
附件:塔城地区养老机构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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