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塔城地区民政局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时间:2023-12-06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60000043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12-06
发文日期 2023-12-06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和《塔城地区2023年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塔城地区民政局针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使用、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三个方面开展了重点整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地区民政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集中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开设地区民政系统周一业务大讲堂,组织地县民政干部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9期。在地区政府网站公布更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是开展走访摸排。8月18日—9月30日,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集中县乡村各支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新纳入低保人数较上年年底增加529人。

四是定期检查督导。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先后2次赴各县(市)开展一卡通发放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地区民政局实地巡回督促指导4次。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工作交叉检查统一安排,接受哈密市民政局为期5天的交叉检查。

五是做到立查立改。通过开展入户走访、数据比对、座谈了解,共发现社会救助领域问题50条,其中不符合临时救助5条,未及时发放低保金3条,未及时停发低保金37条,其他问题5条,涉及资金14.86万元已退回国库,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是深化监督执纪。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对18名违反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的工作人员依纪进行了问责。

下一步,塔城地区民政局将常态化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使用,提升基层业务人员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增强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塔城地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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