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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科

2024-08-06 12:26:22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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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公路建设行业指导、市场准入、工程质量、市场管理、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公路建设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实施;指导维护公路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承担管辖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管辖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和设计变更审核、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管辖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管辖公路的运营管理、监督;参与拟订公路发展规划;指导地区公路的建设、养护、监督检查及其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地区公路规划的编制,编报、下达公路年度计划;指导交通建设扶贫工作;指导公路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公路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政策的实施;负责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及其信息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工作。将工程质量执法监督科职能并入。承办乡村振兴办、铁路安全办、高质量发展办、防灾减灾办、公路建设行业信用考核办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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