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冯*刚等2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时间:2024-09-12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120000041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9-12
发文日期 2024-09-12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因乌苏市联*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冯*刚(身份证号:654101********3370)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乌苏新*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米*肯·哈*依(身份证号:654222********0539)被依法判刑一年八个月。

依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第十一条以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相关规定,扣除了冯*刚、米*肯·哈*依2名驾驶员本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0分。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38条规定决定对冯*刚等2人(详见附件1)所持有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明细表         

202409121209076863.xls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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