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关于注销3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时间:2024-05-15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51500000277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5-15
发文日期 2024-05-15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现对符合注销条件的3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详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凡被公告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

202405151106558256.xlsx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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