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时间:2023-12-14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40000044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3-12-14 | |
发文日期 | 2023-12-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近期,我局在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相关业务(换证、诚信考核)时,发现王*(4107**********3034)从业人员申请材料存在缺失,且未能提供有效的补证材料。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十六条,决定对上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予以撤销,其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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