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关于撤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时间:2023-07-31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310000011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7-31
发文日期 2023-07-31 有效性 文号

为确保塔城地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经过对出租车驾驶员开展背景核查,发现金*等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名单附后)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依法对其原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并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撤销名单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撤销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类别

撤销时间

金*

654201********3216

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023年7月27日

马*兵

654223********4039

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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