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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公安局部门职责

塔城地区公安局是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在地区行署领导下,负责全地区公安工作,是全地区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职责为:

承担维护全地区安全稳定主责,统筹、指挥、协调、监督全地区公安工作;拟订全地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指导全地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组织、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参与国际警务合作、执法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地区禁毒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民用运输机场空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地区公安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组织、指导全地区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以上职责,地区公安局设有办公室、人事科、新闻宣传科、队伍建设科、警务保障科、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督察审计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法制支队、特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禁毒支队、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分局、机场分局等机构。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六合广场塔城地区公安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夏季下午16:00—20:00、冬季下午15:30—19:30)

邮 编:834700

联系电话:0901—6222300—83120

联系人:赵艳丽、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