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和文化科 2023-09-18 16:20:49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根据国家事业单位通用财务制度和新闻、出版、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塔城地区补充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教科文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教科文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地区区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相关内容 【关闭】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