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关于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名单的公示
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战略,促进乡村振兴和守边固边,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兴疆战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1〕31号)要求, 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塔城地区试点申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方案的复函》(工信厅通信〔2021〕343号)及我区试点确认情况,我办结合实际,统筹全区试点建设规模,最终确定塔城地区纳入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市。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亚丽 0991-2388829
附件:1.塔城地区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的行政村4G基站清单
2. 塔城地区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的北斗授时功能改造基站清单
塔城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塔城地区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的行政村4G基站清单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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