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大工委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
12月24日,地区人大工委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地区人大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阿米娜·瓦尔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指示精神;宣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听取和审议相关部门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塔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稿)》《塔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草稿)》《塔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评议工作规程(草稿)》;通报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代表评议情况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讲座。
会议强调,地区各级人大要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计划,梳理全年各项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特色和亮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差距、正视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地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同时,要提前思考、尽早谋划明年重点工作,围绕地委中心工作和地区改革发展重点,探索能体现人大特点、展现人大活力、更加务实高效的履职新方法新路径,提出具体可行的重点工作,科学制定明年工作要点,为更好建设美丽塔城贡献人大力量。
地区领导玛依努尔·加汗、黄佳俊、张勇,法检两院负责同志,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和业务骨干,地区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自治区和塔城市人大代表,地区人大工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