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研究部署“三农”工作。地委书记、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魏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地区各级党政要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把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有力推动“三农”领域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坚决守住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底线,推进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科技装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把春耕备耕作为当前农业生产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提前做好春耕生产服务,加强农业生产用水调度,持续做好农资调运储备,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抓好各项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工作;要大力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提前做好牧民牲畜转场和饲草料保障、接羔保育、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推进畜牧业提质增效;要加强林草资源系统治理及保护管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林草资源监管水平,推动林草资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加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等重大涉农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委农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在塔城落地见效。 阿依丁·托留汗、阿米娜·瓦尔汗、熊跃伟、刘欣、薛桂强、戴浩众、迟国君、加尔肯·江布尔拜、毕海、王敬华、哈里别克·苏里坦、王东升、刘晔、李光泽等地区领导,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