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大工委召开2018年第二次会议
6月24号,地区人大工委召开2018年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人大重点工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地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2017年地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随后,地区人大工委主任沙勒塔娜提·黑那亚提宣布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沙勒塔娜提·黑那亚提指出,审计是宪法赋予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力,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地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会议强调,必须聚焦中心工作,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地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积极提出有利于改革创新的意见和建议,必须不断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真正把政治过硬和本领高强结合起来,必须不断加强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和谐生态宜居塔城作出人大特有的贡献。
会议由地区人大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侯本智主持;赛力克·乌拉孜别克、张卫平、玛依努尔·加汗及委员共11人出席会议。行政公署副专员阿里、法检两院领导,以及地区监察委员会、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