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财政69亿元用于新疆扶贫工作
财政部近期提前下达新疆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69.6亿元,支持新疆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这一预算指标与新疆2017年全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2亿元相比,增幅为21%,与新疆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34.2亿元相比,增幅为103%。
记者从新疆财政厅获悉,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包括扶贫发展支持方向资金41.5亿元,少数民族发展支持方向资金7.6亿元,以工代赈支持方向资金19.9亿元,国有贫困农场扶贫支持方向资金0.3亿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持方向资金0.2亿元。
新疆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央近年持续加大新疆扶贫资金投入,特别是此次提前下达扶贫资金,重点突出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明确用于新疆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专项额度高达27.9亿元。
“十二五”期间,新疆172.67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到2020年之前,新疆还有122万人要实现脱贫,其中92%在新疆南部的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阿克苏地区。南疆四地州是国家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部分县乡的贫困发生率超过30%。
http://www.xinjiang.gov.cn/2017/12/04/145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