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村民入股分红促增收
村里办起合作社,农民入股变股民。塔城市二工镇头工村以党支部为引领,办起了养殖合作社,以入股分红的方式经营,拓宽了村民的致富门路。
塔城市二工镇头工村是一个城郊乡,土地资源有限。村两委和“访惠聚”工作队共同筹划,在村里成立了养殖合作社,以两千至十万元不等的资金让村民入股,引进100头“安格斯牛”,围绕发展特色养殖业为村民做实事。
根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持股入社、到期分红”的原则,鼓励村民入股,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公开收益支出,由监事会和社员对合作社财务、利益分配机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除了村集体和村民的股份,塔城市政协、统战部、工商联、编办联合驻二工镇头工村“访惠聚”工作队也将自治区“50万元”的惠民生建设项目资金作为股份入股合作社,让农民从单一种植向种养结合,从增收渠道单一向多元化发展转变,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
据了解,目前塔城市登记备案的各类畜牧养殖合作社达到356个,提高了畜牧养殖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为农牧民增收搭建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