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为切实保护全市广大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损失,增强农牧业抵御风险能力,今年年初,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18〕22号);3月9日,乌苏市人民政府又下发督查通报,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强调: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把抓好当前推进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统筹起来共同推进,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参保积极性,切实发挥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