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召开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7月17号,塔城市召开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热木汗·巴依达阔什主持。
会上,宣读了塔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侯玉珍等两名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并作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表决通过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并颁发任命书。
热木汗·巴依达阔什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表示祝贺,希望当选的同志能够以昂扬的斗志、百倍的信心、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去,切实为塔城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以及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随后,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上,还听取和审议了《塔城市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暂行)》;听取和审议了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塔城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并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斌文同志宣读议案并做相关介绍;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塔城市201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塔城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塔城市2017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塔城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