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采取四项措施 加强纪律审查安全工作
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今年以来,额敏县纪委从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规范纪律审查程序、强化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监管、做好纪律审查安全预防等方面入手,加强纪律审查安全工作。
落实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分级负责制
召开全县纪律审查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确县纪委书记作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案件工作领导对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办案部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规范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行为
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办案科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方位自查,杜绝执纪审查安全隐患。从问题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进一步细化执纪审查工作各项细则规程,严把程序关、审批关、执行关。在线索管理、审查谈话、外查取证、材料保管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严谨细致的工作流程和周密详尽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确保纪律审查安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强化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监管
对纪律审查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加强对纪律审查过程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加强对审查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督促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保证纪律审查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和每一个纪律审查环节之中,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做好纪律审查安全预防工作
要求各级纪检工作人员,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提高防范意识,完善防范措施。对突发医疗事件处置、建立快速抢救通道等方面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审查人员在谈话之前要提前了解被谈话人的身体状况和思想状况,切实做好预防,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急救措施,最大程度保证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