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严抓“第一书记”助力基层党组织提质增效
为充实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效果,额敏县坚持问题导向,在“第一书记”选派、管理、考核等流程持续统筹谋划,深入推进,协助基层党组织打赢脱贫攻坚、转变干部作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保障村“两委”成功换届打下坚实基础,助力基层党组织提质增效。
精心选派,实现村队全覆盖
坚持精挑细选,严格选派条件,选派第一书记均由县委组织部任命,任期一般为1至3年,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对确定的第一书记人选,要具备“四强”、“三力”好干部标准,自觉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各项要求部署,热爱农村工作,服务群众意识强;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较强宗旨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全县共选派第一书记189人,其中工作队队长任第一书记105人,乡(镇)场选派84人;县处级领导10人,乡科级领导56人,一般干部113人。特别是软弱涣散党组织、扶贫开发、边远艰苦、情况复杂等村队重点选派,做到了精兵强将下基层、好人好马上一线,把最强的人放在最困难的地方。
分类统筹,细化职责抓重点
明确第一书记在乡(镇)场党委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对村队(社区)党组织工作负第一责任。与村队(社区)党组织书记结成对子,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对村队(社区)工作总揽不包揽、指导不指挥、帮办不包办、参谋不越位、协调不取代。任期内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任务。
建强基层组织,培养村级骨干
协助帮带配强村两委班子,规范党员发展和组织生活,抓好村级群团组织建设,发挥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以及协助保障村级组织各项经费落实。
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
重点是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新疆“三史”和民族宗教知识普及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人士作用,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聚正能量。
提升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依托农牧民党员干部“网格服务区”平台,着重提升“两栖”农牧民群众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形势政策和法制教育,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
宣传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开展技能培训,推动精准扶贫,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制定具体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队“造血”功能。
转变工作作风,联系服务群众
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度,用好服务群众各项经费,推进“星级化”创建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协调解决群众热难点问题,协助查处基层干部违法乱纪行为。
管理考核,多措并举促实绩
制定下发《额敏县村队(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规范第一书记管理。健全完善第一书记为民办事公开承诺、在岗考勤、建立日志、每季度开展工作汇报和重大事项报告、每半年开展座谈、财务公开、述职考核等管理制度。第一书记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乡(镇)场党委、村队(社区)党组织以及派出单位组织实施。聚焦出勤、作风、业绩和群众满意度等重点,逐村(队)对第一书记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对照评价,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免去第一书记职务,召回原单位降级降职安排工作,对派出单位进行通报,并重新选派第一书记。建立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制度,突出第一书记工作成效与扶贫攻坚、软弱涣散整顿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成效相挂钩,与本人职务晋升、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相挂钩,同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推进责任落实,纳入“访惠聚”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日常督查突出“考勤纪实”,年终考核突出“履职践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