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召开会议安排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月7日,乌苏市在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朱恒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益东,副市长、财政局局长陈斌,市政协副主席唐兆龙,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场)镇、街道办事处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益东主持了会议。
会上,副市长、财政局局长陈斌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的通知》;市政协副主席唐兆龙宣读了《乌苏市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市发改委、农业局、环保局、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向市人民政府递交目标责任书。
市委副书记朱恒南对做好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按照落实总目标的高度认识环保工作,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地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突出重点,列出问题导向,捋一捋有没有漏项的,在工作中要留痕迹,要坚持问题导向,拉出问题清单;要做到“一清单四明确一通报”,即拉出清单,明确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清单,按周通报重点工作情况,要建立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在其位,谋其政”和“底线意识”的思想,着力解决老问题,避免新问题再次发生;落实责任分工,要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也要管环保。环保部门要健全市级的组织机构,建立通报机制。同时,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排放、不达标的,该关的要关、该治的要治,绝不能含糊,把乌苏市环保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顺利通过环保部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