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长者版>县市动态>详细内容

乌苏市:将创建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示范市

2017-03-27 00:00:00 乌苏市政府网站 网上投稿 点击:[] 字体:

3月24日上午,乌苏市在市政大楼一楼报告厅召开创建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示范县(市)动员大会。乌苏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创建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示范县(市)领导小组组长徐亚民,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局长郑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尔肯·多浪,市政协副主席唐兆龙及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市直各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全体干部,公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交通事故调委会、诉调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全市综治、信访干部,“访惠聚”工作队队长参加了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唐兆龙主持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成立乌苏市创建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乌苏市“四个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乌苏市乡(镇)场“一委三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乌苏市创建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示范县(市)工作实施方案》;市司法局、甘河子镇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依次向徐亚民同志递交了责任书。

徐亚民在会上讲了话,他说:乌苏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及时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司法局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分别成立了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四个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心)和“一委三站”(乡(镇)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督导内容,全方位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检查考核,扎实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市司法局及各乡(镇)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统筹兼顾、优化资源,切实保障创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徐亚民强调:各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示范县(市)创建活动作为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要创新载体,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三级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以优异的创建成果推动法治乌苏建设,为建设幸福和谐乌苏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