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市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召开
2月21号,市委理论中心组召开2017年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地委委员、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市委书记张岩,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杰主持学习会议,朱守民、谢凯华、宋崇宝、肖祖文等市领导及各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
在为期一天的学习会议中,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自治区召开的组织、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把贯彻落实2017年农业重点工作任务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找准定位,找准路径,紧紧抓住各种利好机遇,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抓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担当。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聚焦关键、持续用力、全力突破,推动塔城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必须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创新领导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主动适应“三农”工作新常态,迎接挑战、攻坚克难,加快塔城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科学发展步伐。
就学习贯彻陈全国书记讲话等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要加强领导,做到担当担责;要深化学习,做到知行合一,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上,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市分管领导和各乡镇场党委书记还进行了发言,畅谈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