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党政机关开展周一升国旗及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各族群众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爱国爱疆爱家乡的情怀,增强对国家和中华民族认同感,按照《关于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周一升国旗活动的通知》(塔地党办〔2017〕12号)要求,从2017年2月13日起,乌苏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每周一升国旗活动。
当天上午9时30分,在乌苏市市政大楼前,由武警组成的国旗护卫队战士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走向升旗台,伴随着嘹亮的国歌声,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乌苏市委副书记、市长达列力别克•坎加汗等市四套班子在家领导及市政大楼内的全体单位、市人大政协办公大楼内的全体单位、水林大楼内的全体单位、生产力大楼内的全体单位、财政大楼内的全体单位、市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全体人员参加了在市党政大楼前广场举行的升国旗仪式。
乌苏市将每周一升国旗仪式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乌苏市党政机关干部职工都要参加升国旗仪式。在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上,由1名市四套班子领导结合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市委工作部署作国旗下宣讲。当天的升国旗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高建国宣讲了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全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除了在市政大楼前升国旗仪式的主会场之外,乌苏市各街道社区、乡场镇村队、学校、幼儿园也同时举行每周一升国旗仪式和国旗下的宣讲活动,按照就近原则,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辖区内单位参与升国旗仪式,有国旗杆的单位可自行组织升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