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和塔城市阿西尔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1月23日,国家民委网站发布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新疆(含兵团)有30个地方和单位上榜。其中,塔城地区2个,分别是托里县和塔城市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
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共命名24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近年来,新疆各地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和实践载体,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性文件。截至去年8月,已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90个、教育基地14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50个。
决定提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希望被命名的地方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持续扎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探索更多经验、争取更大作为,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