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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召开九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2021-10-13 10:21:57 点击:[] 字体:

10月11日,塔城市召开九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文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新生,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干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领导,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文杰同志宣读《关于中共塔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一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新生同志作巡察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要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助推九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局起步。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着力点”。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三个聚焦”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关键点”。把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紧盯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关注民生项目多、专项经费多、职责范围广的内设机构及重点岗位;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立足点”。严格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聚焦职责使命深入查找和发现问题。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本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行业领域多,各巡察组要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合理分工、把握节奏、高效推进。巡察期间,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要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

会议要求,要按照《地县党委巡察工作六大责任主体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构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新格局。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作为分内之责,全面夯实主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基础,全力支持和推动巡察工作有序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