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被自治区公安厅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今年以来,乌苏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强化能力建设,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的“枫桥经验”特色之路,5月13日,被自治区公安厅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乌苏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秉承“枫桥经验”,始终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从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着手,成立“老警服务队”、“老杨工作室”、“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采取“警调衔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举措,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把各类矛盾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乌苏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原则,将“最多跑一次”落在实处,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塔城路社区居民古丽尼沙·玉素甫说:“平时我们一有困难,派出所的同志就来给我们帮忙,解决我们的困难,他们很辛苦,感谢他们。”
乌苏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还在户籍大厅设置社区警务、车管业务等岗位,并将户籍业务延伸至中心警务站,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预约办理、异地办理、智能导办等方式,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期限。
乌苏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徐永春说:“今后我们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工作,实现枫桥警务模式的更高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