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民法典》宣传进村队 群众利益有保障
12月21日,乌苏市石桥乡昌德村邀请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27团司法所民警开展了《民法典》进村队(社区)宣讲活动,让文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更好地保障基层群众的权益。
活动中,民警就《民法典》的总则篇、婚姻篇、继承篇等重要章节和常用的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讲解,还针对村民提出的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拖欠、家庭等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村民薄怀军说:“有很大收获,忙的时候种地,法律意识很淡薄,今天学了很多法律知识,在今后工作中,我要用法、懂法、守法,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通过进村宣讲,不仅调动了各族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也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