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9次集体会议
11月23日,塔城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9次集体会议,地委委员、市委书记张耀华及市四套班子在家领导、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及相关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并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了研讨发言。随后,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内容。
会议指出,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广泛宣传抗疫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不懈奋斗。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动力,突出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抓好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企业家队伍建设,给予科技工作者更多关心关爱,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技、支持创新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新疆扶贫开发条例》是新疆首部关于扶贫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各单位(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摆在脱贫攻坚的重要位置,不断增强依法扶贫脱贫意识,通过集体学习、入户宣传、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推进扶贫开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强贫困户的感恩教育和非贫困户的扶贫政策宣传,提高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会议要求,全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八项监测预警机制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专班,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要充分发挥塔城市的独特优势,在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完成今年全年的目标任务,加快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用好用活巴克图口岸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抓紧口岸开放关键点,积极推动口岸“飞地经济”发展,不断拓展开放新领域新空间。要全力迎接成效考核,优化完善扶贫项目库,精准分析、不断优化,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沟通,科学论证,做好动态调整,加大扶贫资金对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向带贫主体和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倾斜,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结合乡村实际统筹谋划,发挥带贫益贫项目作用,要强化政策支持,做好协同配合,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过渡期间各项政策和扶贫队伍稳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