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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召开第三十二次常委(扩大)会

2020-07-10 00:00:00 塔城市政府网站 网上投稿 点击:[] 字体:

近日,塔城市召开第三十二次常委(扩大)会,地委委员、市委书记张耀华主持会议,塔城市四套班子在家领导、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地区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讲话精神,听取了塔城市相关工作汇报,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

会议指出,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水库安全运行,全力应对旱情保收工作,落实日常巡查河道工作,要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落实管护体系,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要不断压实责任,强化党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禁毒工作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重大问题。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依法治疆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把法治思维贯彻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全过程。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安排和地委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全市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深刻认识《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新时代建设和谐生态宜居塔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高标准贯彻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明确政治要求,持续激励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大力选拔顾全大局、认真负责、诚实担当、干事成事、实绩突出的干部。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要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的请示报告。要坚持政治导向,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会议强调,当前国外疫情十分严峻,国内部分省市疫情出现反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十分巨大,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始终把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作为当前的核心工作。各县级领导要发挥好脱贫攻坚指挥部作用,全力做好“挂牌督战”工作,确保责任一抓到底,对存在矛盾问题、返贫风险、基础薄弱等问题,要及时反馈,加大督战力度,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对督战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研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聚焦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的高质量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