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绿水青山引得“贵客”来
近日,沙湾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在沙湾县金沟河林区开展日常巡护工作时,在半山坡发现一群北山羊,兴奋不已,因为北山羊大小有20多头,这在近几年来都很少见。
民警仔细观察后发现,这群北山羊有雄性、雌性,几只幼崽跟随其后,它们在一起觅食、嬉戏,场面温馨。由于平时通过网络等多种途径积累了不少关于野生动物的常识,民警一眼就认出这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北山羊。
“这次发现这么一群北山羊的意义非同寻常,这说明我们沙湾县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了。”沙湾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杨磊说。
北山羊又名悬羊、野山羊等,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形状似山羊而且更大,体长105-150厘米,体重40-60千克,在中国主要分布于新疆和甘肃西北部,栖息于海拔3500-6000米的高原裸岩和山腰,堪称为栖居地位置最高的哺乳动物之一。
杨磊说,近年来县森林派出所在上级局党委的领导下,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多次开展“绿剑行动”、“昆仑行动”等打击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办理涉林刑事案件17起,打击处理17人,坚决捍卫沙湾县生态环境安全。
近几年,森林派出所民警还收到不少群众求助电话,请求救助发现的“贵客”,比如受伤的白骨顶鸡、白天鹅和掉队的灰鹤等,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一般情况民警把这些动物带到派出所进行喂养、治疗,等完全康复后,送到千泉湖湿地放飞。
“能在沙湾县境内发现这些‘贵客’,说明这里的生态环境好,更说明沙湾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强化生态环保理念,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保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也为保护野生动物物种多样性及种群规模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杨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