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地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齐剑三主持召开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吴红兵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地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齐剑三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宋立科作了讲话,分别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地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塔城中院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齐剑三强调,地区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监督的重大意义;要坚决服从制度安排,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开展自我革命;班子成员特别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接受“政治体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正视问题的担当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整改。
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宋立科指出,地区法院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上率下,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此次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地区法院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立行立改,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实际效果。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表示,塔城中院全体干警将做到,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优质高效地做好协调联络、材料提供和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条件。三是认领问题,抓好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全盘接受,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地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18167558139;专门邮政信箱:塔城市六合大厦F区1楼119室,地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834700。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0: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9月29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地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涉法涉诉和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