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人民医院2023年定向医学生招聘体检复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对2023年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定向医学生招聘体检环节中一名“不合格”人员复检结果和拟聘用情况予以公示,并将拟聘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体检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二、监督电话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有异议的,在掌握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恶意举报扰乱考场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1)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901-6223923
(2)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审计监察科:0901-6278989; (3)塔城地区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901-6278980。
三、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24年3月1日。
四、其他要求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的,须按时报到。
2、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投诉举举报的,由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核实,核实后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要求报到上岗;核实后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到或未请假报备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2023年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定向医学生招聘体检复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
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