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三巡察组向乌苏市西湖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3年12月16日,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光胜向乌苏市西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朱新川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乌苏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包联西湖镇领导李鸿提出要求并作表态,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主持党委工作)常磊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10月6日至11月2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乌苏市西湖镇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乌苏市西湖镇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王光胜在反馈时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乌苏市西湖镇党委能够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2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2020-2022年连续被乌苏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但对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和短板。主要是: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不深入,引领镇村发展建设有不足。学习贯彻“富民新疆”方针不务实,理论学习与镇村发展、促农增收工作脱节。落实“团结稳疆”工作有短板,分析研判以理论学习、分管业务代替风险点。推进“依法治疆”有差距。生态文明建设乏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有效落实,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问题多发、频发,林长制成为摆设,环境污染防治缺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欠缺力度,落实两个责任和作风整治工作不够到位。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整治浮在面上,服务群众观念弱化,解决信访诉求不力;党的组织路线未得到有效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功能不够强。领导班子政治功能不强,基层党组织功能不实,镇村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对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重要性认识不够清晰,有关问题整改不彻底。对巡察整改重视不足,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推动审计整改不够有力。
王光胜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学习贯彻,推进镇村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增强镇村党员干部法纪观念。二是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干部队伍管理,抓好党委、支部基础党务工作,避免党建工作形式多内容少。
朱新川强调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西湖镇党委要认真学习领会,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三是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强对巡察整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逐级压实责任,逐项督促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李鸿提出要求并作表态,西湖镇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委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清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扎扎实实抓整改,认认真真促落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作为西湖镇包联领导,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全程参与巡察整改。
常磊表态发言,对于此次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西湖镇党委诚恳接受。西湖镇全体干部将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地委工作要求抓好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总结以往工作,深入反思当前问题,精细谋划改进措施,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细化措施办法,跟踪督办、限时完成,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强化结合运用,坚决做到以干事创业检验巡察整改成果。以建章立制为切入点,实现整体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更严更实更硬。
地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成员,乌苏市纪委监委、巡察办、组织部、宣传部有关人员,西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