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塔城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塔城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塔城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塔地人社字〔2022〕51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各县(市)人社局、主管部门推荐,按程序会同地区发改、教育、工信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认定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为“塔城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拟认定塔城地区韩立华多媒体电商技能大师工作室(塔城地区高级技工学校)、塔城地区李金保烘焙技能大师工作室(塔城地区高级技工学校)、塔城地区刘俊瑞家政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塔城地区高级技工学校)、塔城地区段胜利钳工技能大师工作室(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塔城地区赵新武汽车修理技能大师工作室(沙湾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塔城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请于11月27日前向塔城地区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0901-6223804
0901-622258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