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操作细则》等四项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地区住房公积金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现将《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操作细则》、《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操作细则》、《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操作细则》、《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规范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并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原《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操作细则 202302171656091188.pdf
2.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操作细则 202302171656325692.pdf
3.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操作细则 202302171656565870.pdf
4.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规范操作细则 202302171657177152.pdf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塔城地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
2023年2月15日